关于开展肥东县示范农技协评选工作的通知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东科协字(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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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肥东县示范农技协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各农技协:
为深入实施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下称农技协)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技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决定开展2014年度“肥东示范农技协”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为主题,以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充分发挥农技协在农村普及科学技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活动目标
1、促进农技协建立现代协会管理制度,引导农技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会宗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农技协规范运行,提高协会的管理水平。
2、提高农技协的科技水平,促进农技协发挥优势,推动农技协加快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普及推广,扩大辐射面。
3、增强农技协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技协的产业化,提高经营水平。促进农技协经济效益的提高,提高农民收入。
4、树立农技协良好的社会形象。培育和扶持一批农技协龙头和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提高农技协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3、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上。
4、会员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方面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广实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
四、申报范围
1、协会覆盖面较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水平、帮助农民增收方面成效显著。
2、协会主体经县科协批准,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3、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其它农技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和推荐: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③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5、已获得2013年度国家、省、市“示范农技协”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6、2012—2013年度连续2年获得县以上表彰的不参加评选。
五、奖励办法
1、县科协、农技协联合会对“肥东示范农技协”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奖补资金。
2、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介绍“肥东示范农技协”先进事迹。
3、“肥东示范农技协”作为我县申报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候选单位。
4、“肥东示范农技协”作为我县申报“省级示范农技协”、“市级示范农技协”、“市级科普示范基地”的推荐单位。
六、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统一评审。
2、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单位推荐名额与最终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3、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县科协对每个示范农技协安排专项资金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农技协”进行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试验等。
七、评选程序
1、自行申报:11月4日前,符合条件的农技协申报项目。
2、初评阶段:11月5日前,各乡镇科协根据评选标准,开展初评工作,并对协会申报材料加盖乡镇科协公章推荐上报。
初选名单和材料11月5日前报送“肥东县示范农技协”评选办公室(地址:县政府大楼四楼,电话:67711565)。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①“肥东县示范农技协”推荐表
②图片:科技科普活动照片4张以上
③推荐表上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4、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选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布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授予“肥东示范农技协”称号,并给予奖励和补助。
八、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示范农技协”评选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提高农技协社会知名度,增强农技协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引导和推动农技协健康发展,增强对农技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2、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县科协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严格、认真、细致做好推荐评审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示范农技协”是肥东农技协组织的杰出代表,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以典型辐射与示范引导推动全县农技工作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4、注重实效、宁缺勿滥。在审查推荐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坚持依靠群众和专家,坚持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肥东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