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
东科协〔2017〕11号
关于开展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
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强化县科协与乡镇科协的工作联动,增强乡镇科协的生机和活力,营造乡镇科协团结奋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科协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发挥科协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根据《中共肥东县委、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科协工作的意见》,县科协党组决定开展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一、考评对象:各乡、镇科协。
二、考核标准
根据《县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 》、《县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协的要求,制定《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从组织领导、组织建设、基础条件、工作成效、社会影响五个部分、共计21项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奖项设置
2017年度科协先进单位6名,设一、二、三等奖;
2017年度优秀科协工作者3名。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县科协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乡镇科协考核的组织领导,县科协办公室、科普部、学会部、科普中心等部门参与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自评。各乡镇科协对照考核指标,逐一对照自查考核,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县科协科普部。
(二)县科协组织考评。县科协年底对乡镇科协进行综合考评。
五、奖励
2017年度乡镇科协目标管理考评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年度优秀科协工作者(乡镇科协秘书长)3名;对获奖的乡镇科协和优秀科协工作者,由县科协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获奖的乡镇科协秘书长和优秀科协工作者一定奖励。考评得分将作为县政府年度岗位目标公民科学素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5月11日
2017年肥东县乡镇科协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细则 |
计 分 |
组织领导(8分) |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普工作,成立科普工作领导组和公民素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普工作汇报、研究一次科普工作。(2分) |
有文件、记录等材料,且事项齐全记2分,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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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科协组织健全,有党、政领导兼任科协主席并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关部门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普工作。(4分) |
乡镇科协领导班子齐备记2分(科协主席不是乡镇班子成员扣1分),各部门配合乡镇科协能正常开展科普工作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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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普工作、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责任考核目标,并纳入本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分) |
纳入党委政府责任年度考核目标的记1分,纳入本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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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14分) |
4、辖区每个村、社区配备科普宣传员1人,建有科普志愿者队伍10人以上。(3分) |
每个村、社区配备了科普宣传员的记1分,建有科普志愿者队伍的记1分,有对科普宣传员、志愿者的业务培训计划并实施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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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吸纳辖区内外有志于从事科普事业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科普服务团并正常开展工作。(3分) |
有科普服务团记1分,有对科普服务团成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实施记1分,正常开展工作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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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定了本乡镇科普工作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分) |
有科普工作规划的1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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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层科协有固定办公场地,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档案资料规范齐全。(6分) |
有科协办公室记1分,有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记1分, 档案资料规范齐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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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22分) |
8、科普工作有专项经费人均1元,并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且每年有所增长。(4分) |
有财政预算的记1分,经费落实的记2分,按比例增长的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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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乡镇建有科普学校和活动室(可与其他机构资源共享,但要挂牌),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图书、报刊、电教设备、音响资料。 (6分) |
有科普学校和活动室并挂牌的记2分,有一定数量的科普资料记2分,开展活动的记2分,未挂牌的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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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乡镇建有长5米以上的永久性标准科普宣传栏;每年更换科普内容6期以上(4分) |
有宣传栏的记2分;达到定期更新科普宣传标准的记2分,每缺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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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辖区内全部村(社区)建有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站、科普图书室,并有科普宣传内容。 (8分) |
达到标准并科普内容及时更新的记8分,低于标准的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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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44分) |
12、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科技工作者日、送科技下乡、科普巡回展览和科普活动进万家等活动。(8分) |
全年开展活动达到4次以上的记满分,差一次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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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农民为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讲座、报告会等5次(期)以上。(8分) |
开展5次(期)以上活动的记8分,每缺一次(期)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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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辖区内1个以上的社区开展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2分) |
有1个并正常开班的记2分,没有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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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校中、小学生积极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等科技活动,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各项科技活动。(4分) |
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记4分,缺1项扣1分,获奖的另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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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乡镇围绕主导产业引导农民建立4个以上农技协或2个以上企业科协。(8分) |
每缺一个协会扣2分(企业科协扣4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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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乡镇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建立2个以上富有本地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建立4个以上科普示范村。(10分) |
开展示范单位创建的记2分,科普示范基地和示范村创建并挂牌的各记4分,未挂牌各记2分;少一个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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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科协组织的会议、培训及科普活动。 (4分) |
按时参加的记4分,缺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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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12分) |
19、乡镇主要领导、科协工作人员熟悉科协和科普工作,乡镇村干部和农民对乡镇科协及其工作比较了解。(2分) |
根据情况酌情记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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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按月定期及时报送基层科协信息舆情。(4分) |
按月报送的记4分,每缺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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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科普宣传有效果,通过县科协或直接向各媒体发表宣传科协及科普工作稿件12篇以上。(6分) |
媒体报道年度缺一篇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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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最多加10) |
1、创新工作每一项加2分。 2、获得中国科协奖励每项计6分,获得省科协奖励每项计4分,获得市科协奖励计2分。 3、县级以上科协推介其工作,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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