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东县科协2017年信息上报任务分解及新闻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肥东县科协2017年信息上报任务分解
及新闻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东发〔2008〕4号)及县委宣传部《肥东县2017年对外新闻报道任务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科协工作实际,现将《肥东县科协2017年信息上报任务分解及新闻报道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肥东县科协2017年信息上报任务分解及新闻报道奖励办法
2、2017年度各乡镇科协信息上报任务分解表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5月10日
肥东县科协2017年信息上报任务及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东发〔2008〕4号)及县委宣传部《肥东县2017年对外新闻报道任务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科协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的优势和力量,共同对外宣传科协、推介科协,宣传肥东,为全力打造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本地区的宣传力量,有效整合对外宣传资源,加大向外界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普工作力度,更好地展示科协系统的新进展、新成就。
二、奖励范围及上报要求
1、列入奖励的外宣稿件,主要指在本年度以下媒体刊播的各地各部门提供的正面宣传肥东科协工作的原创新闻稿件(含消息、通讯、热点透视、图片、专题片、领导观点等):(1)中央级主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科技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科协网等;(2)香港主要媒体: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等;(3)省级主要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科技报、安徽省科协网等;(4)市级主要媒体:合肥日报、合肥广播电视台、合肥市科协网等;(5)县级主要媒体:肥东晨刊、肥东广播电视台、肥东门户网站等。
2、统计上报时间要求:每半年度将刊用稿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统计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与奖励
1、各乡镇科协在做好外宣的同时,要积极向县科协上报工作信息,信息上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任务数见附表)。
2、奖励标准
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科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条)2000元;其它中央级主流媒体及香港主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条)300元。
安徽日报头版、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头条、安徽科技报头版头条采用的稿件每篇(条)800元;安徽日报、安徽卫视、安徽科技报其它版面采用的稿件每篇(条)300元;其它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条)50元。
合肥日报头版、合肥电视台头条采用的稿件每篇(条)100元;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其它版面采用的稿件每篇(条)50元;其它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条)30元。
肥东晨刊、肥东广播电视台、肥东门户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条)30元。
以上稿件必须是各乡镇科协、机关各部室通讯员的原创稿件,在不同媒体上刊播的同一作者的同一新闻稿件,取最高级别一篇予以统计兑现奖励(不重复统计)。上报的稿件材料必须详实、准确,杜绝虚假、失实。
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县科协。
2017年度各乡镇科协信息上报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任务数(篇、条) |
陈集镇科协 |
12 |
古城镇科协 |
16 |
马湖乡科协 |
12 |
八斗镇科协 |
16 |
响导乡科协 |
12 |
杨店乡科协 |
12 |
白龙镇科协 |
16 |
元疃镇科协 |
12 |
张集乡科协 |
12 |
梁园镇科协 |
16 |
包公镇科协 |
14 |
石塘镇科协 |
16 |
店埠镇科协 |
16 |
牌坊乡科协 |
14 |
众兴乡科协 |
12 |
桥头集镇科协 |
14 |
撮镇镇科协 |
16 |
长临河镇科协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