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肥东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东科协[2018]2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肥东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农技协:
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的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科普公共服务供给实际,以奖补示范为抓手,引导科普公共服务配置下沉,助力我县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肥东县科协将继续实施县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8年我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对象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带头人四类。
奖补数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合计6个,科普示范社区3个,科普带头人2个。
奖补资金:农村科普先进单位2万元/个,科普示范社区2万元/个,科普带头人5000元/人。
二、项目要求
坚持“树典型”与“补短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全力推进科普公共资源向基层下沉,着力破解基层科普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1.重点关注科技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2.重点关注科普信息化落地应用成效显著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
3.重点关注开展科普活动有力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三、实施流程
(一)名额分配
各乡镇根据各自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2018年度受过市级以上“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的单位不再推荐。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提供证明材料。被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须于2017年10月底前成立,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提供社团登记证明及年检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年检证明、银行开户资料(单位、开户行、账号);
(2)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会员农户在80户以上,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4)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制度健全,提供证明材料;
(5)成立党组织,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提供证明材料;
(6)拥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提供证明材料;
(7)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和品种,拥有自主开发的技术或品种,提供证明材料;
(8)新闻宣传报道5篇(次)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9)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积极参与“科普之春”“科普日活动”等大型科普活动,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实施乡村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可和好评,提供证明材料。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条件:
(1)设立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批复,提供复印件;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提供证明材料;
(3)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制度健全,提供证明材料;
(5)成立党组织,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提供证明材料;
(6)拥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提供证明材料;
(7)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和品种,拥有自主开发的技术或品种,提供证明材料;
(8)新闻宣传报道5篇(次)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9)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50天以上、受益群众5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实施乡村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提供证明材料。
3.科普示范社区推荐条件:
(1)社区近3年内无影响恶劣的愚昧迷信活动,提供乡镇或街道综治办证明材料;
(2)科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有科普活动场所,成立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提供证明材料;
(3)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经常开展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4)建立科普画廊,运用科普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科普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5)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品牌科普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6)积极参加科技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7)新闻宣传报道5篇(次)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8)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可和好评,提供证明材料。
4.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条件:
(1)长期在农村面向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农技协成员。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3年以上。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的农村科普带头人。
(三)项目评审
县科协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肥东县科协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科协正式下文表彰,并给予资金奖补。
(四)考核评估
根据工作需要,县科协将对各乡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工作绩效、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示范。各乡镇科协要高度重视,发掘、培育一批优质项目,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抓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发挥好项目在工作导向、资金撬动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基层科普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各乡镇科协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被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及资金预算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县科协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67711565 邮箱:978190681 @qq.com
附:
1.肥东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技协推荐表/system/UploadFile/file/20180910/20180910101594759475.doc
2.肥东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system/UploadFile/file/20180910/20180910101847554755.xls
3.肥东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system/UploadFile/file/20180910/20180910102087058705.xls
4.肥东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system/UploadFile/file/20180910/20180910102031653165.xls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