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各农技协: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协决定实施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项目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项目包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优秀科普示范社区”。
二、申报推荐的条件和原则
申报推荐工作由各乡镇科协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安徽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条件和原则:
(一)示范农技协的条件
1、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科协主管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成立2年以上,并能按时年检的,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年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20%以上。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清晰、遵纪守法,实行规范化管理。
3、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提高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4、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重视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为会员和本地农民产、供、销、加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在引导农民有效调整产业结构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5、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建有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成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点和辐射源,推进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二)科普示范基地的条件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科协批准协会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2年以上,能按照有关科普工作的要求,积极承担科普示范项目和各项科普工作任务,努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工作。
2、科普工作机构健全,每个基地的科普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5人。
3、基地的科普工作要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有明确的内容和任务。
4、科普功能健全,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场所,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宣传内容和日常科普工作的管理制度,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必需的设施。
5、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较强的示范辐射作用。
6、科普工作经费有保障。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建有网站或网页的单位能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科学、贴近实际,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7、科普工作要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不得少于50次,其中面对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科技培训不少于10次。
8、遵纪守法,科普工作在同类基地中居领先地位,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每年的科普宣传活动要丰富多彩,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录像片等档案资料,并能做好台帐。
(三)优秀科普示范社区条件
1、社区领导重视科普工作,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纳入社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社区领导积极参加科普活动,每年向上级至少汇报一次科普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和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多渠道筹措科普经费,保证有专项经费用于社区科普活动。
3、社区有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一支热爱公益事业、热心科普工作的志愿者队伍(科普宣传员、青少年校外科技辅导员等),科普志愿者不少于10人,登记造册,加强培训和管理。
4、建有固定的科普画廊或科普橱窗等宣传设施,每年更换内容6次以上。有开展科普教育的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或科普学校等场所,配备有科普声像设备(电视机、DVD机、科普知识光盘等)。图书室藏书1000册以上,科普类书刊不低于40%。
5、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围绕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结合社区特点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每年举办科普讲座、培训或报告会不少于5次,培训各类人员300人以上。组织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各类科普活动建立档案资料。
6、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开展便民科普服务、咨询活动等。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科普活动,科学素质不断提升。社区尊重科学、崇尚文明的氛围浓厚,无封建迷信活动和反科学、伪科学现象发生,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
(四)农村科普带头人评选条件
1、长期在农村面向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农技协成员。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3年以上。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的农村科普带头人。
三、推荐名额、推荐方法及资助标准
(一)推荐名额和标准。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择优推荐1-2个。县科协经评选拟表彰示范农技协、示范基地6个,优秀示范社区2个,科普带头人3个。
(二)推荐方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采取“逐级申报、审核筛选、专家评审、差额推荐”的原则,由县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表彰奖励。
(三)资助标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优秀科普示范社区:2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0.5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确保质量,严格把关。各乡镇科协申报推荐的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项目前期实地调研,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公开推荐。1、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2、协会成立不到两年时间,没有经过县科协批准、民政局登记,没有参加当年年检的不得申报。3、近两年(2013—2014年度)已受到国家、省、市、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的对象不重复申报。
(三)加强宣传、按时报送。各乡镇要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培养典型,认真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2015年11月16日前报县科协,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表格请到县科协网站http://www.fdkx.cn/文件通知栏下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申报所需附件为: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所需附件为: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上一年科普工作总结、本年度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
联系方式:县科协办公室 电话:0551—67711565
附件:
1、示范农技协推荐表
2、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3、示范社区推荐表
4、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肥 东 县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肥东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