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各县级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是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第十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科普知识,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环保部和省市科协、教育、环保部门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肥东县科协、教体局、环保局将联合举办2013年肥东县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安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于9月14日-20日举行。
二、主办单位: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肥东县教育体育局、肥东县环境保护局。
三、重点行动
(一)全国科普日•肥东县启动式暨主场活动。
9月17日上午在县政府广场,肥东县科协、教体局、环保局共同举行“建设美丽肥东—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科普日肥东县启动式暨主场活动,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提高全县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美丽肥东建设,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县科普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全县科普日联合大行动。
科普日期间,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各学会(协会)、各中小学等开展科普日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行动。
各类与科普日活动主题相关的科普教育基地,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地灾试验场、环境监测站、与活动主题相关的各部门实验检测监测站所室,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要积极开展免费或者优惠等环保科普开放日活动,要积极推出与生态环境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
(四)社区科普益民行动。
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环保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建设美丽家园。
(五)农村科普惠农行动。
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特别是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技术相关科普活动。
(六)“万名学生环保科普大行动”
各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万名学生环保科普大行动”,发动在校学生开展回收可再生垃圾、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爱护绿化花草树木、保护古树名木、倡导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的环保行动,并通过学生的环保行动,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思想和科普知识。
各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万名学生环保科普大行动”,发动在校学生开展回收可再生垃圾、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爱护绿化花草树木、保护古树名木、倡导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的环保行动,并通过学生的环保行动,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思想和科普知识。
( 七)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行动
组织各中小学辅导员,开展青少年学生科技教育活动、校园科技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专题辅导培训,提高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素质教育提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肥东县3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由县科协、教体局、环保局统一组织指导。县主场活动邀请县委政府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各乡镇、部门、学校科普日活动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参与。各学会协会、乡镇科协,各中小学,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认真谋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科普日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日活动。要在活动时间内,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着力提高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科普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肥东县3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由县科协、教体局、环保局统一组织指导。县主场活动邀请县委政府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各乡镇、部门、学校科普日活动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参与。各学会协会、乡镇科协,各中小学,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认真谋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科普日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日活动。要在活动时间内,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着力提高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科普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贴近公众,务求实效。
各学会(协会)、乡镇科协、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可以围绕上述七项重点行动,统一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各学会(协会)、乡镇科协、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可以围绕上述七项重点行动,统一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县主办单位与县各新闻媒体将全面合作,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和活动典型报道,乡镇要利用本地广播电视中心开展合作宣传,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县主办单位与县各新闻媒体将全面合作,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和活动典型报道,乡镇要利用本地广播电视中心开展合作宣传,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肥东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