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职工住宿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加强职工住宿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东疫控办〔2020〕21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下属的职工住宿楼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下属的职工家属住宿楼、改造恢复楼等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所属单位负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原则上,企业住宿楼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县直主管部门负总责。
二、实行网格管理。各单位对所下属的职工住宿楼要明确一名总负责人,并将防控单元细化到楼栋,优先在单元楼住户中选择党员同志担任防控“楼长”,实行全天候值守;人员难以落实的,所属单位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全面落实单元楼的外来人员排查、居家隔离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配齐防控物资。防控所需物资由县指挥部视情统一调配,具体落实由应急保障组负责(联系人:李业丰,电话:13856998858)。
请各单位对下属的职工住宿楼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负责人,今天(2020年2月3日)下午2点前上报包保情况(邮箱:fdlflkbgs@163.com)。
附件:全县各单位职工住宿楼疫情防控情况登记表
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