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提升科普能力建设全域科普体系实施方案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构建与科技创新策源地相匹配的科普体系,到2027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24%,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人才资源高地;培育覆盖前沿科技、产业技术、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特色科普教育场所不少于300家,构建“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教育”深度融合的科文旅场馆集群;培育具有行业引领力的科普企业不少于10家,形成涵盖科普装备研发、科普内容生产、科普服务提供的全产业链条,产业规模突破700亿元;拓宽科创科普场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城市科创文化功能品质明显提升。到2030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28%,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建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普服务体系,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的协同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科普之城”。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
1.完善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由市委科技委统筹,每年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与科技创新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推进落实、同评估检查。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交流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统筹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科学普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时代科普发展格局。
2.建立全域科普体系。将科学普及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建立“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泛在科普模式。完善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推进科协组织向量子信息、深空探测、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新产业链延伸,建成高校、企业、园区、科研机构科协不少于350家,乡镇(街道)履行科普职责,积极联系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推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3.创新政策供给。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结合《中国科协2035行动计划纲要》,制定《合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6—2030年)》,实施政策引导,加强统筹协调,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鼓励各类创新载体和市场主体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科普展厅、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场馆设施。
(二)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科普场馆集群
4.打造全国科普地标。推动各级各类科技资源科普化,发挥大科学装置集聚优势,探索建设大科学装置集中展示示范区,突出科普元素,将“人造太阳”大科学装置打造为全国科普IP“东方超环”;持续加强骆岗公园科普属性,策划航站楼科创文旅集散地,打造城市科幻公园;打造长三角科普中心,将原省委、省政府办公区打造成“科普科创+文创园区+共享办公”为一体的科创文旅综合体。
5.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将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科学副校长,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加强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科技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与激励机制,注册科技志愿者不少于10万人;争创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市)区,打造“一区一品牌”“一域一特色”的区域科普标识;发挥职能部门科普主力军作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开展科普宣传,擦亮行业科普名片。
6.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利用全市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产业园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设立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培育特色科普教育场所不少于300家。积极培育科文旅体展等多业态融合的市场主体,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鼓励科普研学课程开发和精品线路建设,开展科普教育基地评估,发挥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7.完善科普场馆建设、运营体系。提升合肥市科技馆服务公众水平和优质科普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庐江县、巢湖市主题科技场馆建设,实现全市科技馆全覆盖。探索公共科普场馆市场化运营模式,激发各类科普场馆活力。支持合肥市科技馆、现代科技馆、气象科普馆、地震科普馆、深空探测科普艺术馆等专业科技场馆动态化运营管理,高峰期扩大开放时间和范围,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三)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激活创新资源潜能
8.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型企业和研发平台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搭建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对利用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适合科普的,明确科普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评价。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产业园区等建设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中心,每年转化重大科研成果科普案例不少于50项。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科普化开放,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设置科普单元,开发配套研学课程,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活动。
9.推动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每年开发优质数字科普资源不少于100件;依托安徽科普研学地图,集成合肥市科普资源,实现科普基地、课程、活动的数字化共享。
10.开展国际科学传播交流。加强国际科技人文交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学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和科普活动,在合肥举办各类国际和全国性产学研用学术会议、行业会展等,打造国际科技产业人文交流枢纽平台。支持国际深空探测学会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国际科技组织,推动国际量子信息学会、国际核能聚变学会等国际科技组织在合肥成立。
(四)拓展科普场景,创造科技成果应用良好环境
11.培育壮大科普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企业,制定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政策,试点建设科普产业集中区,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利用AR、VR、元宇宙、AI+等先进数字技术赋能科普场景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信贷产品。培育科普上市企业2-3家,培养科普独角兽和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产业规模突破700亿元,扩大科普产业优势,保持国内行业领先。
12.丰富城市公共空间科普元素。推动新技术、新知识在全社会各类人群中的传播与推广,与城市更新同步谋划,在高铁站、机场、地铁、公园、综合体等城市公共空间加强标志性科普场景建设。依托科普广场、科技产品体验区、科普橱窗等设施,开展以科创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科普+”活动,在各类公共传播平台投放科普视频和科普公益广告,打造面向市民和城市来访者的科普传播主阵地,展现城市科创文化,凸显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13.打造安徽(合肥)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汇集地。在骆岗公园、环巢湖湿地公园、未来大科学城、科学岛、蜀西湖公园、少荃湖湿地公园、政务文化新区等重点区域,开发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推动科学与艺术、文旅、体育、教育的有机融合。鼓励在城市公共建设中应用新技术,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造良好环境,实施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科普化行动,加大校园周边、社区广场等公共空间的科普内容植入,与便民生活圈有机衔接。
14.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鼓励研究挖掘科学家精神时代内涵,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每年开展不少于50场科学家精神教育活动。开展九章论坛、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等活动,组织院士、专家和科技工作者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解读前沿科技、传播科学思维、弘扬科学精神,增强青少年、产业工人、农民、老年人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持续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
(五)丰富科普资源,打造科普品牌
15.擦亮科创科普游品牌。建立科创科普游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科文旅体展融合发展。建设具有合肥特色的科创科普游标准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的科创科普游场所,开展科创科普研学旅游课程设计大赛。鼓励文旅企业应用新技术,打造科文旅融合新场景。做好合肥未来大科学城前置性规划,预留科普空间和科学文化展示通道,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科创科普游目的地。在北京、上海和香港等重点城市举办合肥科创科普游推介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16.拓展科普网络平台建设。建设网络科普平台,鼓励新闻媒体开设特色科普专栏,支持合肥科创频道和科技传播中心建设,及时报道重大科技成果、重要科技创新项目、杰出科技人物、重大科普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科学热点,打造“有请科代表”、“秒懂科学”等品牌栏目。培育网络科普达人,加强与省内外网络科普达人的交流合作,拓宽提供服务的渠道。
17.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与引进。鼓励和支持各类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加强科创、科研、科教、科普统筹,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鼓励将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普人才享受市人才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普工作人员申报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推动在肥高校设立科学传播相关专业与课程,自主培养科普人才。加强与科普智库、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培育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传播等专兼职科普人才。
18.开展品牌科普活动。打造全国聚焦的科普宣传综合平台,积极承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科创融媒体系列活动,持续做好中国(合肥)国际科学艺术周、世界声博会、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品牌科普活动。依托长三角科普场馆联盟促进区域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引进全国性学会活动,支持承办国际和全国性科技类赛事及科普活动,高水平展现合肥的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普成效。
19.拓宽保障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通过建设科普场馆、设立科普基金、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支持科普事业。持续增加财政科普投入,提高科普活动投入占比,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科普项目,以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科普发展。建立科普、统计等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探索制定科普产业分类标准,为科普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普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和重点工作任务专项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域科普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建设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推动方案落地落实;要完善政策支持,健全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交流,创新传播方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全域科普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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