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东科协〔2022〕1 号
关于评选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迎接“5.30”第六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评选原则,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增强科协组织和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形成科协系统“一体两翼”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长效机制,让科技工作者成为“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主角,提升自豪感获得感认同感。动员激励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早日实现“工业总产值、地区生产总值双千亿”目标,加快建设“长三角新兴产业高地、现代化合肥东部新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办单位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肥东县科学技术局、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学会部。
三、评选对象及数量
在肥东县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普及推广等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
本次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本次评选实行差额评选,往届获奖者原则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四、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信念坚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应于近年内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生产中,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或者进行技术推广,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5、在学术研究社会科学方面有所建树,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新方法,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对社会经济某些领域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6、在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7、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单位:各乡镇(园区)科协推荐本乡镇(园区)的科技工作者(包括辖区内农技协、科技示范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推荐本系统的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由肥东县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县科技人员分布等实际情况,向各推荐单位下达推荐名额。推荐总名额原则上不低于获奖人数的2倍。
(三)推荐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单位逐级推荐,逐级审核。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附件原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信息真实、材料完整,并签署意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候选人需提供《2022年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验后退还候选人)。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候选人单位、姓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材料明细。
推荐材料所需表格,请登陆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http://www.feidongkexie.cn/index.aspx网站下载。申报材料请于3月28日前报评选工作办公室(县政府5号楼602室),联系电话:67295271,材料上报电子邮箱:9781906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察评选: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组成评审组,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人选,4月15日初评考察基本结束。建议人选在实地考察、会议研究、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终人选。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县优秀科技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和5000元的奖励,并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等媒体开辟专版进行宣传,邀请县领导在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对十名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慰问。肥东县优秀科技工作者依次优先推荐参加“合肥市、安徽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并作为科技工作者社会评价、业内认可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2022年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肥东县科学技术局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县科协)关于评选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表格.docx
附件
2022年肥东县第六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候选人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所在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2.推荐单位:各乡镇党委、园区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21年01月01日。
4.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
5.专业技术职称:应填写具体的职称,如“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副高”等。
6.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
7.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主要事迹和贡献2000字左右,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感人事迹、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9.推荐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姓名 | 性别 | 照
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称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工 作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
主要事迹和贡献(2000字左右) |
个人声明 | 本人接受推荐,承诺推荐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