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抽调人员参与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再次抽调人员参与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再次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
2、疫情发生以前没有进出过湖北地区,也没有密切接触过进出湖北地区的人员;
3、非“四类人员”;
4、服从统一安排,不擅自行动。
二、主要任务
配合店埠镇、经开区做好健康筛查、秩序维护、便民服务等工作。具体任务服从店埠镇、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三、相关事项
1、县直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同时需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项工作的联系人。
2、请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附件2),务必于2月11日下午三点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分别报送至店埠镇、经开区。店埠镇联系人:曾天,联系电话:13083417729,邮箱:332655732@qq.com;经开区联系人:张仁清,联系电话:13855129068,邮箱:928363116@qq.com。报送名单后,请相关人员务必要保持手机畅通,方便联系对接。
3、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鼓励机关干部职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奋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4、本次抽调人员为第三批,与第一、第二批人员不得重合,后期如有工作需要,组织部将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1、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支持店埠镇)
2、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支持经开区)
3、相关单位抽调人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支持店埠镇)
单位名称 |
抽调名额 |
单位名称 |
抽调名额 |
县纪委监委 |
8 |
县水务局 |
4 |
县委组织部 |
6 |
县能源局 |
3 |
县委党校 |
4 |
县司法局 |
4 |
县委党史办 |
2 |
县财政局 |
8 |
县残联 |
3 |
县人社局 |
8 |
县科协 |
2 |
县交通局 |
6 |
县住建局 |
8 |
县文旅局 |
10 |
县科技局 |
2 |
县教体局 |
10 |
县自规局 |
20 |
县数据资源局 |
3 |
县环保局 |
20 |
合肥通用技术学校 |
15 |
县民政局 |
4 |
|
|
合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