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和报送要求
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和报送要求
(联系电话:67717719)
年检报告书与2012年有所简化,有所不同,不能全部照搬,更不能将往年的年检报告书进行报送!!!!
一、所填内容为本单位201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二、第一页
1、登记证号为《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上的编号;
2、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且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不得代签;
三、基本情况一栏
1、有关内容可查看本单位登记证书副本进行填写(如名称、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
2、住所是指本单位目前的位置;
3、“电子邮箱”栏:注明常用的电子邮箱地址(包括QQ),便于在以后的年检中发送材料。
三、内部建设情况一栏
1、内部建设情况中的变更项中,指在2012年中是否变更,如果有变更事项,则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负责人变更特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这三种类型的变更。
四、财务会计报告一栏
特指2012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由会计认真填写,逻辑关系要正确。不填写的则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2012年度审计报告代替。
五、2012年度工作报告
是指本单位在2012年度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栏不够的可另附页,年度报告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中的工作情况,不能泛泛而谈,报告中要有数字,事迹要具体。既讲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同时对问题要有措施。字数不得少于500字。年度工作报告将作为2012年度检查的一个重点。
六、填写要求
1、要认真如实要表中要求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填写不正确的打回重写。
2、除签字外,其它均须用电脑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七、报送要求
将填写打印后的年检报告书,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在年检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栏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只能是:“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后,于5月31前携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2012年检报告书》、《2012年度财务报告》报送到县民政局民管办,同时报送年检报告书电子档,电子档可通过“U”盘或发送至县民管办电子邮箱(1809671400@qq.com)方式,电子档通过网上发送时,注明单位名称。
不参加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年检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我局将予以撤销登记。